高危儿诊断标准:高危儿是诊断吗,由谁制定、怎么分类

宝秀兰团队
高危儿诊断标准:高危儿是诊断吗,由谁制定、怎么分类

在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规范里,高危儿是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进行专案管理的儿童类别;2023 年新生儿学组的专家共识使用了“诊断为高危新生儿”的写法,并要求记入《母子健康手册》。[1][2][3] 两种用语都要求按风险安排随访。脑瘫高危儿是另一个概念,见脑瘫高危儿是什么意思。

适用对象:出院小结或《母子健康手册》上写有“高危儿”“高危新生儿”的新生儿与婴幼儿家庭;孕产妇的“高危妊娠”不在此列。

需要立即就医的情形:新生儿出现反应差伴面色发灰、呼吸困难或呼吸暂停伴青紫、惊厥(抽搐)、四肢无自主运动等表现,应立即就医,不等随访日期;这几项取自 2012 年《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写给访视人员的立即转诊情形。[1] 任何月龄出现抽搐或出院医嘱所列的急症,同样立即就医(参见NICU 出院后在家观察什么);已经学会的能力出现倒退,应尽快到儿童神经专科或儿科就诊。

高危儿是什么意思?高危儿是诊断吗?

出院小结写有“高危儿”“高危新生儿”,表示孩子带有文件所列的高危因素、需要按风险安排随访;这一用语在国家规范里指一类管理对象,2023 年新生儿学组的专家共识则写作“诊断为高危新生儿”。[1][3]

2023 年《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下称 2023 年健康管理共识)把高危儿界定为在胎儿期到 3 岁内具有可能影响身心发育的各种高危因素的儿童。[4] 2009 年《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2](建立档案,定期监测和指导[5]);2012 年《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要求对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家庭访视次数。[1]

哪些情况算高危儿?高危因素有哪些?

按 2012 年《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符合下列六类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儿为高危新生儿:[1]

  1. 早产儿(胎龄不足 37 周)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低于 2500 克)。
  2. 宫内、产时或产后窒息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及颅内出血者。
  3. 高胆红素血症。
  4. 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5. 患有影响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以及遗传代谢性疾病。
  6. 母亲有异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龄分娩(35 岁及以上)、患有残疾并影响养育能力等。

高危儿怎么分类(一类二类三类)?

“一类、二类、三类高危儿”对应 2022 年、2023 年两份专家共识里的Ⅰ、Ⅱ、Ⅲ类,两份共识的界值不同;另有文件把早产儿分为低危、高危两档,或把新生儿分为绿、黄、橙、红、紫五色。[6][4][5][3]

文件(性质) 分档及其胎龄、出生体重条件
2017 年《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国家规范性文件;下称 2017 年规范) 低危早产儿:胎龄≥34 周且出生体重≥2000 克,无早期严重合并症及并发症、生后早期体重增长良好。高危早产儿:胎龄<34 周或出生体重<2000 克,或存在早期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喂养困难、体重增长缓慢等任何一种异常情况。[5]
2021 年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出院高危儿随访专家共识(下称 2021 年共识) 低危:出生胎龄 32 周至不足 37 周;出生体重>2000 克且<2500 克。高危:出生胎龄<32 周;出生体重≤2000 克。[7]
2022 年《高危新生儿行为神经发育早期干预专家共识》(下称 2022 年共识) Ⅱ类:早产儿(胎龄 34–37 周)、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2000–2500 克)。Ⅲ类:早产儿(胎龄<34 周)、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000 克)。[6]
2023 年健康管理共识(专家共识) Ⅱ类:早产儿(胎龄 32 周至不足 37 周)、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 1500 克至不足 2500 克)。Ⅲ类:早产儿(胎龄<32 周)、极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1500 克)。[4]
2023 年新生儿学组《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专家共识》 黄色(低危组):早产(出生胎龄 34–37 周)、出生体重>4000 克。橙色(中危组):早产(出生胎龄 32–34 周)、出生体重 2000–2500 克。红色(高危组):早产(出生胎龄<32 周)、出生体重<2000 克。[3]

表中只列胎龄与出生体重两项,窒息、颅内出血、感染等其他因素在各文件里另有归类。两份分Ⅰ、Ⅱ、Ⅲ类的共识里,Ⅰ类都是母亲、家族与养育环境方面的因素;五色中绿色为正常新生儿,紫色为传染性疾病新生儿。[6][4][3] 2023 年健康管理共识建议Ⅰ类在社区管理,Ⅱ、Ⅲ类分别转诊至区县级、市级机构专案管理。[4]

脑损伤高危儿是什么意思?和脑瘫高危儿一样吗?

不一样:2021 年共识与 2022 年《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下称 2022 年指南)第二章用到“脑损伤高危儿”这一用语,没有给出单独的定义;脑瘫高危儿则是 2022 年指南里带判定条件的暂时性临床诊断。[7][8][9]

其中 2021 年共识写到,脑损伤高危儿宜首选颅脑超声,出生后尽早筛查,超声结果异常者推荐磁共振。[7] 脑瘫高危儿在 2022 年指南第二章里指婴儿期出现运动障碍,同时具有脑瘫高危因素或脑部影像学异常,但尚不足以明确诊断脑瘫(脑性瘫痪)的婴儿;运动障碍是必要条件,判定后安排早期监测、随访管理与早期干预。[8] 该指南的解读文章写到,临床工作中要把高危儿与脑瘫高危儿区别开,以避免脑瘫诊断扩大化和对高危儿干预过度化。[10]

婴儿头部正面与侧面的线稿,从前囟处画出多条直线,表示颅脑超声探头取冠状切面与矢状切面时的角度
图 1 颅脑超声的扫查示意:探头放在前囟上,变换角度取得六个冠状切面(a)与五个矢状切面(b)。图:Roberts RM, Alves Rosa J, Curtis S, 等/CC BY 4.0查看大图
三栏对照表:高危儿按高危因素划定;脑损伤高危儿在两份文件里没有单独的定义;脑瘫高危儿须已出现运动障碍,是暂时性临床诊断
图 2 三个用语的对照;依据文献[1、2、3、4、7、8、9]整理,不是自测表或诊断标准。本院自绘查看大图

高危儿、脑损伤高危儿一定会有问题吗?

不一定,但都要按期随访:2021 年 NICU 出院高危儿随访专家共识与 2022 年《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第二章都写到,具有高危病史的婴儿中只有少部分遗留脑瘫等发育障碍;这些儿童出现生长发育偏离或患病的风险仍高于没有高危因素的儿童。[7][8][11]

2021 年共识写到,目前尚不能在新生儿期明确预测高危因素对婴儿的损害,也无法精准判断脑损伤是否存在及其程度和预后。[7] 对医疗性的早期康复,2021 年共识与 2022 年指南第二章各列有“符合两条或以上”的指征(见早产儿康复训练);[7][8] 家长有疑虑时可提前复诊。

高危儿门诊做什么?高危儿评估的项目有哪些?

高危儿门诊做的是定期随访:监测体格生长与神经心理行为发育,按筛查条件安排眼底、听力等检查,给予喂养与早期发展指导;发现异常时做诊断评估并与早期干预同步,机构无条件诊治时转诊。[5][4] 按 2023 年健康管理共识,专案管理结束(结案)后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常规保健,发现异常再次转诊。[4]

流程图:按高危因素分类,定期随访监测与早期发展指导,发现异常时诊断评估与早期干预同步,结案后转回基层常规保健
图 3 2023 年《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管理流程的简化示意;依据文献[4]整理,不是自测表或诊断标准。本院自绘查看大图

早产儿的生长发育按矫正月龄(又称纠正月龄、校正月龄)评价,一般用到 24 月龄;[5] 随访间隔与结案条件见早产儿随访到几岁。

评估项目 文件写的内容
新生儿行为神经测定(NBNA) 新生儿期(0–28 天)的 20 项行为神经检查。2017 年 NICU 神经行为发育评估方法专家指导意见(下称 2017 年指导意见):适合足月新生儿,早产儿要等到矫正胎龄 40 周后检查;每个项目要在相应的睡眠或觉醒状态下进行,否则结果的可信度有限。[12][8]
全身运动质量评估(GMs) 通过录像观察婴儿的自发运动。2022 年指南第二章:有脑瘫高危因素的新生儿,纠正 5 月龄内 2 次(纠正 1 月龄内、3 月龄左右各 1 次)。2021 年共识:校正 4 月龄内至少两次。2017 年指导意见:3 月龄前的结果要谨慎对待,不随意下结论,并严密追踪观察。[8][7][12]
0~1 岁神经运动检查 20 项 2021 年共识列为高危儿神经学评估的工具:0–1 岁,每次随访时常规筛查。[7]
诊断性发育评估 2021 年共识:高危儿在 0–3 岁期间至少每 6 个月 1 次,筛查发现异常时尽早进行。[7] 读法见评估报告怎么看。

表中只列四项;这些文件另列有婴儿运动表现测试、Alberta 婴儿运动量表、Hammersmith 婴幼儿神经学检查(HINE)等。[7][8]

新生儿行为神经测定(文件中也写作“新生儿神经行为测定”)在早产儿随访里的位置,四份文件各有写法:2017 年规范的附件《早产儿保健服务指南》写的是发育监测未发现异常者在矫正胎龄 40 周时测定;[5] 北京市 2018 年落实该规范的通知写的是高危早产儿在矫正胎龄 40 周时测定;[13] 2022 年指南第二章把它列为脑瘫高危儿的评定方法之一;[8] 2025 年《早产儿出院后随访与健康管理专家共识》写的是,它主要针对足月儿及校正胎龄至 40 周时早产儿的运动能力评估,不推荐作为早产儿早期常规筛查性评估量表。[14]

2017 年指导意见记载,这项测定由鲍秀兰教授在 Brazelton 新生儿行为评估法与 Amiel-Tison 神经运动测定方法的基础上,于 1988 年开始建立;[12] 《0~1 岁神经运动 20 项检查(52 项简化法)》一书由她主编,2019 年印行。鲍秀兰教授是宝秀兰创始人;门诊服务由在诊医师与专业团队开展。

高危儿诊断标准是哪个部门制定的?出自哪些文件?

截至 2026 年 10 月,在国家文件里,高危新生儿的判别条件见于卫生部办公厅 2012 年《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早产儿的低危、高危划分见于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 年《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Ⅰ、Ⅱ、Ⅲ类与五色分类出自学会、协会等发布的专家共识。[1][5][11]

文件 发布机构 年份 文件性质 适用对象 与本题有关的规定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2] 卫生部 2009 国家规范性文件 0–6 岁儿童 要求对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1] 卫生部办公厅 2012 国家规范性文件 新生儿 列有判别高危新生儿的六类高危因素。
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5]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 国家规范性文件 早产儿 分低危、高危早产儿,列有随访次数与评估时点。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神经行为发育评估方法专家指导意见[12]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康复学组 2017 专家共识 NICU 的新生儿与小婴儿 写到新生儿行为神经测定、全身运动评估的适用范围。
NICU 出院高危儿 0~3 岁生长发育随访管理技术的专家共识[7] 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儿童保健学组 2021 专家共识 NICU 出院的 0–3 岁高危儿 分低危、高危两类,列有早期康复指征。
高危新生儿行为神经发育早期干预专家共识[6]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婴幼儿发育专业委员会 2022 专家共识 高危新生儿 分Ⅰ、Ⅱ、Ⅲ类,列有三种评估方法。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22)第一、二章[9][8] 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等 2022 学会指南 脑瘫儿童与脑瘫高危儿 写到脑瘫高危儿的判定条件。
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4] 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等三个机构 2023 专家共识 胎儿期到 3 岁内的高危儿 分Ⅰ、Ⅱ、Ⅲ类,写到管理流程与结案。
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专家共识(2023)[3]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等 2023 专家共识 新生儿 五色分类,写作“诊断为高危新生儿”。
早产儿出院后随访与健康管理专家共识(2025)[14] 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早产儿专业委员会等 2025(期刊:中华儿科杂志 2025 年第 7 期) 专家共识 出院后的早产儿 写到新生儿行为神经测定在早产儿筛查中的位置。

表中 2022 年《高危新生儿行为神经发育早期干预专家共识》参与制定和审定的专家所在单位包括北京宝秀兰诊所,2017 年《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神经行为发育评估方法专家指导意见》的特邀专家包括宝秀兰的创始人与医师,《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22)》第二章的执笔专家中有一位是宝秀兰专家团队的成员;这三份文件不是独立于宝秀兰的第三方意见。[6][12]

宝秀兰的做法与边界

以下是宝秀兰自己的做法,不代表其他机构。宝秀兰是经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业登记的综合门诊部,诊疗科目含儿科、康复医学科。高危儿的评估按矫正月龄选用工具:新生儿期(早产儿到矫正胎龄 40 周后)使用新生儿行为神经测定(NBNA),矫正 1–12 月龄使用0~1 岁神经运动 20 项检查(BXL-INA),阳性项目只是筛查线索,不能代替诊断;矫正 5 月龄以内加做全身运动质量评估(GMs)。

疾病诊断由医师综合病史、神经系统检查与必要的影像作出。头颅影像、遗传代谢检查、眼底筛查、听力诊断与住院治疗在相应医院专科完成;专案管理的建档与结案由承担这项管理的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宝秀兰的发育评估与随访不替代上述管理。

证据范围与配图说明

判别条件、分类与评估时点取自国家规范、地方文件、专家共识与学会指南,另引专家笔谈、指南解读各一篇;各文件的界值与月龄不一致,文中逐条并列,不作评判。 文中的就医提示是安全提醒,不逐条对应某一份文件。两张示意图为自绘,颅脑超声扫查示意图为开放授权图。

家长常问

出生时没有高危因素,后来还会被列为高危儿吗?

有可能。2021 年共识、2022 年共识与 2023 年健康管理共识都把健康检查时发现生长发育偏离的儿童列为高危儿。[7][6][4]

高危儿早期干预什么时候开始?

对家长常说的“黄金期”,2021 年共识的写法是:早期干预通常在出生 3 个月以内即开始,贯穿 0–3 岁婴幼儿期,同时要避免过度干预和干预不足;医疗性的早期康复另按指征开展。[7] 做法见高危儿早期干预。

高危儿评估挂什么科?

2021 年共识写的是:NICU 出院的高危儿,低危者以儿童保健科随访为主,高危者在此基础上加强与新生儿科、康复科等专科的协作。[7]

哪些情况不能等到随访日期?

新生儿出现反应差伴面色发灰、呼吸困难或呼吸暂停伴青紫、惊厥、四肢无自主运动等表现[1],或任何月龄出现抽搐,应立即就医;已经学会的能力出现倒退,应尽快到儿童神经专科或儿科就诊。

参考文献

  1. 卫生部办公厅. 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新生儿访视等儿童保健技术规范》附件 1,卫办妇社发〔2012〕49 号)[S]. 卫生部, 2012. (访问于 2026-10-08).
  2. 卫生部.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S]. 卫生部, 2009. (访问于 2026-10-08).
  3.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新生儿学组,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专家共识(2023)[J]. 中华儿科杂志, 2023, 61(10): 869-873. DOI: 10.3760/cma.j.cn112140-20230630-00434.
  4. 中华预防医学会儿童保健分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高危儿童健康管理专委会. 高危儿规范化健康管理专家共识[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23, 31(6): 581-585. DOI: 10.11852/zgetbjzz2023-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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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婴幼儿发育专业委员会. 高危新生儿行为神经发育早期干预专家共识[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22, 30(3): 233-236. DOI: 10.11852/zgetbjzz2021-0625.
  7. 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儿童保健学组. NICU出院高危儿0~3岁生长发育随访管理技术的专家共识[J]. 中国儿童保健杂志, 2021, 29(8): 809-814. DOI: 10.11852/zgetbjzz2020-2035.
  8. 中国康复医学会儿童康复专业委员会, 等. 中国脑性瘫痪康复指南(2022)第二章:脑性瘫痪高危儿的评定与干预[J]. 中华实用儿科临床杂志, 2022, 37(13): 974-982. DOI: 10.3760/cma.j.cn101070-20220519-0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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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的通知[S].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018. (访问于 2026-10-08).
  14. 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早产儿专业委员会, 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 早产儿出院后随访与健康管理专家共识(2025)[J]. 中华儿科杂志, 2025, 63(7): 721-736. DOI: 10.3760/cma.j.cn112140-20250117-00050.

图片来源与许可

  • Roberts RM, Alves Rosa J, Curtis S, 等.原图.CC BY 4.0.原始出处:Pediatric Radiology, 2024, 54(5): 764-775, 图 1. DOI: 10.1007/s00247-024-05886-9

本文写的是常见情况的一般规律,不替代面诊。孩子的具体情况,要由医生当面看过再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