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照护(回应性照护):定义、国家指南的服务内容与实施人员
Nurturing care
养育照护指养育人为 0–3 岁婴幼儿提供的日常养育与照护。其中,回应性照护指养育人观察婴幼儿的眼神、表情、动作和声音并积极回应,早期学习机会指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与亲子交流。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指南将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列为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的内容。
定义与来源
养育照护指养育人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日常养育与照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 年印发的《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写明,父母是婴幼儿养育照护和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儿童保健人员要强化对养育人的养育照护咨询指导;咨询指导的内容分为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指导、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六个部分。指南将父母等承担婴幼儿日常照护的人称为「养育人」。[1]
回应性照护是养育照护中的一项内容。2024 年印发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给出的定义是:「回应性照护指养育人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眼神、表情、动作、声音、手势和口头请求,积极予以回应,日常陪伴儿童一起交流嬉戏。」与之并列的是早期学习机会,指养育人通过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交流(身体接触、肢体语言表达、语言表达)等方式,帮助婴幼儿习得人际交流的能力和情感表达,了解人、事物之间的联系。该指南将提供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列为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主要干预措施。2022 年指南的基本理念中也有「给予儿童恰当积极的回应」一条:养育人关注婴幼儿的表情、声音、动作和情绪等表现,理解其发出的信号和表达的需求,及时给予恰当、积极的回应。[2],[1]
使用「养育照护」这一名称的国家文件,依时间先后包括以下三份。2021 年的《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 年)》设有「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一条,要求聚焦 0–3 岁婴幼儿期,在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2022 年的《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列出八条基本理念与六个部分的咨询指导内容。2024 年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引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发布的《养育照护框架—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将服务内容确定为两项:针对养育人的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以及针对婴幼儿和养育人的养育照护小组活动。[3],[1],[2]
养育照护指导属于儿童保健服务,而非针对某一类发育问题的康复训练方法,其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的 0–3 岁婴幼儿及其养育人。对存在健康风险因素的高危儿,如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有出生并发症的新生儿,2022 年指南另有要求:指导养育人及时就诊,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家庭干预和护理。[2],[1]
又称:回应性照护、婴幼儿养育照护、养育照护指导
亲子交流与玩耍:八个关键月龄段的要点
2022 年指南的附件 4 与 2024 年指南的附件 3 均名为《婴幼儿亲子交流与玩耍要点》。2024 年指南称,该要点归纳了养育人提供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的具体操作,覆盖 0–3 岁期间的 8 个关键月龄段。以下为 2022 年指南附件 4 所列的要点,每个月龄段分「交流」与「玩耍」两栏。[1],[2]
- 0–1 月龄交流:注视新生儿的眼睛,温柔地与其说话,尤其在哺乳、照护时,让新生儿看到养育人的脸、听到养育人的声音。玩耍:让新生儿看、听并接触养育人,自由活动四肢;轻轻抚摸和怀抱新生儿,可与其进行亲密的皮肤接触。
- 1–3 月龄交流:在喂奶时或婴儿清醒时对其微笑,模仿其声音并与其说话。玩耍:让婴儿看、听并接触养育人,自由活动四肢;帮助婴儿俯卧、抬头;缓慢移动彩色玩具或物品,供其注视和触摸。
- 3–6 月龄交流:经常与婴儿说话、逗笑,通过模仿其声音、表情和动作进行交流。玩耍:多让婴儿俯卧、抬头,帮助其翻身;让婴儿伸手够取、抓握玩具,玩具可选用不同质地的材料。
- 6–9 月龄交流:对婴儿的声音和兴趣给予回应,呼唤其名字并观察反应,用布遮住脸玩「躲猫猫」,向其讲述看到的人或物品。玩耍:让婴儿练习坐和翻滚;提供干净、安全的家庭物品,供其抓握、传递、敲打,杯子、勺子均可作为玩具。
- 9–12 月龄交流:引导婴儿认识家中物品、人及身体部位;与婴儿说话、唱歌,结合场景边说边配以手势,如拍手表示「欢迎」、挥手表示「再见」。玩耍:鼓励婴儿爬行、站立和扶走,练习用拇指与食指捏取小物品;将玩具放在布下,与婴儿玩「藏猫猫」。
- 12–18 月龄交流:向幼儿提出简单的问题,并回应其言语;用简单的指令调动其活动,如「把杯子给我」;鼓励幼儿称呼周围的人,看物品和图片并说出名称。玩耍:鼓励幼儿独自行走、蹲下和站起,握笔涂画,用套叠杯、碗、饮料瓶玩堆叠游戏,或将物品放入容器再取出。
- 18–24 月龄交流:与幼儿多说话,向其提问并耐心等待回答,用清晰、正确的发音回应其言语;一边观察大自然、图画书和物品,一边与其交谈。玩耍:增加户外活动,鼓励幼儿扶着支撑物上下台阶,玩扔球、踢球,练习翻书、拧开瓶盖,并引导其玩模仿性游戏。
- 24–36 月龄交流:与幼儿一起看图画书、讲故事、说儿歌,尝试与其讨论图画书的内容;引导幼儿说出自己的姓名、性别,认识物品的形状、颜色和用途。玩耍:让幼儿练习单脚站立、双脚蹦跳、踢球等,培养其自己洗手、进餐、扣扣子、穿鞋等生活自理能力;鼓励幼儿与同龄儿童玩「开火车」「骑竹竿」等游戏。
适用对象
《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规定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的 0–3 岁婴幼儿及其养育人。该指南与 2022 年指南涉及的对象包括:[2],[1]
- 0–3 岁婴幼儿及其父母等养育人:在婴幼儿满 1、3、6、8、12、18、24、30、36 月龄时接受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
- 经养育风险评价发现存在养育风险因素的养育人:接受针对性咨询指导,并预约 1–2 个月内复查养育风险因素
- 按 0–1 岁、1–2 岁、2–3 岁分组参加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的婴幼儿及其养育人
- 经养育人自评发现有发育标志未出现的婴幼儿:1 项未出现时,由养育人加强亲子交流与玩耍并向医务人员寻求指导;2 项及以上未出现时,到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
适用年龄。0–3 岁;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自满月起至 36 月龄
- 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有出生并发症的新生儿等高危儿,应及时就诊,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家庭干预和护理
- 养育风险因素持续无法改进,或已导致婴幼儿出现疑似体格发育迟缓、神经心理发育迟缓等情况时,应及时转介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实施方法
按 2024 年指南,养育照护指导包括两项服务:儿童保健人员在儿童健康体检之后,一对一评估养育风险并给予咨询指导;养育指导员组织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现场示教后由养育人与婴幼儿练习。
- 评估与指导的时点[2]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结合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和频次,在婴幼儿满 1、3、6、8、12、18、24、30、36 月龄时进行,共 9 次:新生儿期 1 次,婴儿期 4 次,1–3 岁幼儿期 4 次。
- 养育风险评价[2]儿童保健人员应用《3 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表》,采用一对一方式询问 8–10 个问题,了解养育人过去 1 个月内的养育行为、家庭的养育环境和养育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养育人存在一个或多个风险因素时,风险评价结果为阳性。
- 咨询指导[2]咨询指导分为针对性与普遍性两类。对存在养育风险因素的养育人,结合《3 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咨询表》给出针对性的咨询指导意见。普遍性咨询指导面向全体养育人,包括亲子交流与玩耍咨询指导和心理行为发育标志自评咨询指导。自评由养育人应用《3 岁以下婴幼儿心理行为发育标志自评表》,在婴幼儿 3、6、8、12、18、24、30、36 月龄时完成。
- 养育照护小组活动[2]小组活动按 0–1 岁、1–2 岁、2–3 岁分组,每组 5–10 名婴幼儿及其养育人,每次 40–50 分钟;0–3 岁期间共 12 次,三个年龄组各 4 次。每次活动包括健康宣教、育儿分享、亲子活动等环节;亲子活动包括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同唱,由养育指导员先现场示教,再组织养育人与婴幼儿练习。
- 实施人员[2]养育风险评价与咨询指导由接受过早期发展专业技术培训并合格的儿童保健人员承担。小组活动的组织者称为养育指导员,2024 年指南写明「由经培训并合格的儿童保健医生、护士、幼教老师等担任养育指导员」;每次活动由 1–2 名养育指导员组织。
- 日常照护中的回应[1]2022 年指南将良好的日常生活照护称为养育人实践回应性照护的重要体现,其中写到的做法包括:穿衣或更换尿布时观察婴幼儿的反应,以表情、语言回应并与其互动;进餐时关注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信号,并及时回应;关注婴幼儿大小便前的动作和表情,掌握其时间规律。
家庭配合。回应性照护与早期学习机会均由养育人在家庭中提供。养育人在哺乳、穿衣、盥洗等日常照护中注视婴幼儿并与其说话,对其声音、表情和动作给予回应;按月龄安排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与户外活动,并提供适合其年龄的玩具和图书。小组活动中学到的方法和技能,由养育人在日常养育照护中继续应用。家庭成员之间应充分沟通,保持一致的养育观念和态度。
养育照护的理念与做法,在宝秀兰见于家庭育儿指导课程。课程面向 0–6 岁儿童的父母、祖辈及其他主要照护者。家长培训课程以小组讲解与练习的形式,介绍发育观察、回应性照护、亲子游戏、语言互动和日常行为支持;亲子合训课由家长与治疗师共同参与活动,家长学习观察儿童反应、调整提示,并在生活中运用相应方法。初次指导结合发育评估与家庭访谈:发育水平评估采用儿心量表-Ⅱ 与 ASQ-3,家庭养育评估了解睡眠作息、屏幕使用、户外活动、进餐、亲子互动与阅读。对早产儿与高危儿的家庭,结合随访要求确定阶段评估和家庭干预内容。课程的时长、频次与开课安排以当期课程公告为准。
与相邻方法的区别
| 方法 | 区别 |
|---|---|
| 高危儿早期干预 | 养育照护指导面向辖区内常住的 0–3 岁婴幼儿及其养育人,由儿童保健人员在儿童健康体检之后提供。高危儿早期干预面向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有出生并发症的新生儿等高危儿:2022 年指南要求指导此类婴儿的养育人及时就诊,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家庭干预和护理;《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的附表按年龄段列出早产儿的早期发展促进内容。[2],[1],[4] |
| 家长介导干预 | 两者均在家庭的日常生活中实施。家长介导干预是由专业人员教会家长、再由家长对儿童实施的一类干预,用于孤独症与发育迟缓儿童;养育照护指导面向辖区内常住的 0–3 岁婴幼儿及其养育人,内容是日常照护中的回应、亲子交流与玩耍。 |
| 0–6 岁儿童健康检查 | 儿童健康检查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监测婴幼儿的体格生长与心理行为发育。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安排在健康体检之后,评估的是养育人的养育行为、家庭的养育环境和养育人的心理健康状况。[1],[2] |
| 家庭参与式照护 | 家庭参与式照护的场所是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 年)》在「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中提出,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养育照护指导列在同一文件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行动」中,聚焦 0–3 岁婴幼儿期的家庭。[3] |
范围与注意事项
养育照护不是康复训练方法。养育风险评价针对的是养育人的养育行为、家庭的养育环境和养育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结果为阳性表示养育人存在一个或多个风险因素,并非对婴幼儿发育水平的判断。[2]
心理行为发育标志的自评由养育人完成。按 2024 年指南,婴幼儿在相应月龄有 1 项发育标志未出现时,养育人应加强亲子交流与玩耍,并向医务人员寻求指导和帮助;有 2 项及以上未出现时,应带婴幼儿到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养育风险因素持续无法改进,或已导致婴幼儿出现疑似体格发育迟缓、神经心理发育迟缓等情况时,应及时转介至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相关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2]
2022 年指南的基本理念之一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养育人应尊重个体特点和差异,「不盲目攀比,避免揠苗助长」,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及时关注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异常表现。[1]
国内的培训与资质
养育照护指导的要求见于以下三份国家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 年 10 月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 年)》(国卫妇幼发〔2021〕33 号),其第 11 条为「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2 年 11 月印发《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国卫办妇幼函〔2022〕409 号),供各地参照执行;2024 年 12 月印发《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妇幼函〔2024〕467 号),供各地参考使用,内容包括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分工与服务指标。[3],[1],[2]
2024 年指南写明,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另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医疗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并接收转诊的疑似体格发育迟缓或神经心理发育迟缓的婴幼儿;村卫生室配合开展养育风险评估、咨询指导与养育照护小组活动。[2]
人员与场地方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至少配备 1 名接受过早期发展专业技术培训并合格的儿童保健人员,从事养育风险评价与咨询指导服务;用于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的场地,面积不少于 20 平方米。2024 年指南设有三项服务指标: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率、婴幼儿养育风险咨询指导率与婴幼儿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参与率。[2]
咨询机构时可了解的事项
- 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展养育风险评估与指导的时间,以及是否安排在儿童健康体检当日
- 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的分组年龄、每组人数、每次时长与次数
- 小组活动的组织人员及其接受过的培训
- 心理行为发育标志自评表的填写时点,以及有发育标志未出现时的转介去向
- 承担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随访与家庭干预的机构
适用问题
- 高危儿(含早产儿)[1]面向 0–3 岁婴幼儿家庭的儿童保健内容,不是针对高危儿的干预方案;对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等高危儿,国家指南要求及时就诊,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家庭干预和护理。
- 全面发育迟缓(发育迟缓)[2]养育人自评发现婴幼儿在相应月龄有 2 项及以上发育标志未出现时,国家指南要求到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疑似发育迟缓者转介进行专项检查。
关于养育照护
回应性照护是什么意思?
回应性照护指养育人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眼神、表情、动作、声音、手势和口头请求,积极予以回应,并在日常陪伴中与其交流嬉戏,这是《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给出的定义。在日常照护中,回应性照护表现为:穿衣或更换尿布时观察婴幼儿的反应,以表情、语言给予回应;进餐时关注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信号,并及时回应。
养育照护是什么?和回应性照护是一回事吗?
两者不是同一概念。养育照护指养育人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日常养育与照护;《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将咨询指导的内容分为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指导、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六个部分。回应性照护是养育照护的一项内容,指养育人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眼神、表情、动作和声音,并积极予以回应。
养育风险评估是什么?什么时候做?
养育风险评估由儿童保健人员对养育人开展,不是对婴幼儿的检查。儿童保健人员应用《3 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评估表》,一对一询问 8–10 个问题,了解养育人过去 1 个月内的养育行为、家庭的养育环境和养育人的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在婴幼儿满 1、3、6、8、12、18、24、30、36 月龄时进行,共 9 次,安排在儿童健康体检之后。
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是做什么的?
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是面向婴幼儿及其养育人的现场指导:按 0–1 岁、1–2 岁、2–3 岁分组,每组 5–10 名婴幼儿及其养育人,每次 40–50 分钟,0–3 岁期间共 12 次。每次活动包括健康宣教、育儿分享、亲子活动等环节;亲子活动包括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同唱,由养育指导员先现场示教,再组织养育人与婴幼儿练习。
0–3 岁亲子交流与玩耍怎么做?
《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明确了 8 个关键月龄段的要点,其正文归并为四段叙述。0–1 月龄,在哺乳和日常照护中注视新生儿的眼睛、与其说话、抚摸或怀抱。1–6 月龄,模仿婴儿的声音和动作,引导其练习俯卧、抬头、翻身。6–12 月龄,引导婴儿练习独坐、爬行、站立、扶走,以及抓握、传递、敲打、捏取,并与其说话、配以手势。12–36 月龄,提出简单问题、阅读并讨论图画书,引导幼儿练习独走、蹲起、上下台阶、握笔、翻书、扣扣子。
养育照护和高危儿早期干预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对象与指导方式不同。养育照护指导面向辖区内常住的 0–3 岁婴幼儿及其养育人,由儿童保健人员在儿童健康体检之后提供。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有出生并发症的新生儿等高危儿,按《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的要求及时就诊,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家庭干预和护理。
高危儿早期干预发育标志自评发现孩子有一两项没达到怎么办?
按《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婴幼儿在相应月龄有 1 项发育标志未出现时,养育人应加强亲子交流与玩耍,并向医务人员寻求指导和帮助;有 2 项及以上未出现时,应带婴幼儿到医疗机构进行相关检查。自评在婴幼儿 3、6、8、12、18、24、30、36 月龄时进行,涉及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和社会交往能力。
儿童发育与行为评估北京大兴的宝秀兰有养育照护、回应性照护方面的家长课程吗?
养育照护的理念与做法,在宝秀兰见于家庭育儿指导课程。课程面向 0–6 岁儿童的父母、祖辈及其他主要照护者。家长培训课程以小组讲解与练习的形式,介绍发育观察、回应性照护、亲子游戏、语言互动和日常行为支持;亲子合训课由家长与治疗师共同参与活动。初次指导结合发育评估与家庭访谈,与家长共同确定适宜的家庭目标;评估发现语言、运动或其他发育困难时,安排相应评估与训练。课程的时长、频次与开课安排以当期课程公告为准。电话 400-0066-650。
家庭育儿指导课程参考文献与出处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3 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国卫办妇幼函〔2022〕409 号)[S]. 中国政府网, 2022. (访问于 2026-09-07).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指南(试行)(国卫办妇幼函〔2024〕467 号)[S]. 中国政府网, 2024. (访问于 2026-10-0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 年)(国卫妇幼发〔2021〕33 号)[S]. 中国政府网, 2021. (访问于 2026-09-07).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9 号)[S].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 (访问于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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